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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是数学中的基本概念。我们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组成的集合。比如所有自然数可以组成一个集合,一些水果也可以组成一个集合。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都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
集合具有三个重要特征。第一是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明确的,像所有高个子学生这样的描述就不能构成集合,因为高个子的标准不明确。第二是互异性,集合中不能有重复的元素。第三是无序性,集合中元素的排列顺序不影响集合本身,比如集合{1,2,3}和{3,1,2}是同一个集合。
元素与集合之间存在两种基本关系:属于和不属于。如果元素a是集合A中的一个元素,我们就说a属于A,用符号∈表示,记作a∈A。如果元素a不是集合A中的元素,我们就说a不属于A,用符号∉表示,记作a∉A。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符号具有方向性,左边必须是元素,右边必须是集合。
集合有四种常用的表示方法。第一种是自然语言法,用文字叙述来描述集合,比如世界四大洋组成的集合。第二种是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用大括号括起来,比如{1,3,5,7,9}。第三种是描述法,用元素的共同性质来描述集合。第四种是图示法,用韦恩图来表示集合,用封闭曲线的内部代表集合。
区间是表示连续数集的重要方法。闭区间用方括号表示,如[a,b],表示包含端点a和b的所有实数。开区间用圆括号表示,如(a,b),表示不包含端点a和b的所有实数。半开半闭区间一边包含端点,一边不包含,如[a,b)和(a,b]。无穷区间用无穷大符号表示,比如(-∞,+∞)表示整个实数集R。在数轴上,实心点表示包含该点,空心圆表示不包含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