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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分析一个关于两车往返行驶的相遇问题。甲乙两车分别从A、B两地出发,甲车速度是每小时15千米,乙车速度是每小时35千米。题目告诉我们,两车第一次相遇的地点与第二次相遇的地点相距360千米,要求AB两地之间的距离。这是一个典型的往返相遇问题,需要我们理解相遇的规律和位置关系。
现在我们来分析第一次相遇的情况。两车同时出发,甲车速度15千米每小时,乙车速度35千米每小时,所以速度和是50千米每小时。设AB距离为S,那么相遇时间就是S除以50小时。在这个时间内,甲车行驶的距离是15乘以S除以50,等于十分之三S。这说明第一次相遇点距离A地十分之三S,距离B地十分之七S。这体现了相遇问题中速度比等于路程比的重要规律。
现在我们来理解往返相遇问题的核心规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律:从开始运动到第二次相遇,两车总共行驶了三倍的AB距离。具体来说,第一次相遇时,两车合起来刚好走完一个AB的距离。之后两车继续运动,到达对方的起点后折返,当第二次相遇时,两车总共走了三个AB的距离。这个规律是解决往返相遇问题的关键。
现在我们来计算第二次相遇点的位置。根据往返相遇规律,总路程是三S。甲车的总行驶距离等于总路程乘以甲车速度占速度和的比例,即三S乘以十五分之五十,等于十分之九S。甲车的运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A到B,行驶距离S;第二阶段从B折返,行驶距离十分之九S减去S,等于十分之一S。因此,第二次相遇点距离A地十分之九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