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字幕
古罗马法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从公元前451年的《十二铜表法》开始,经历了万民法的发展、法学家法的繁荣,直到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法典》的编纂,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古罗马法确立了成文法传统,发展了万民法理念,体现了自然法精神,特别是其私法传统强调保护个人权利,为后世法律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11到12世纪,欧洲经历了商业复兴和城市兴起,对法律的需求日益增长。在这一背景下,《查士丁尼法典》重新被发现,引发了罗马法复兴运动。1088年博洛尼亚大学的建立标志着这一运动的开始。先后出现了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他们通过系统的研究和教学,培养了大批法学家。这些法学家不仅从事理论研究,还参与教学传播和司法实践,形成了专业的法学家阶层,为罗马法的传承和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
从中世纪到近代,法学家们运用罗马法原理逐步构建了现代民法体系。人文主义法学派通过历史考证方法,努力恢复罗马法的原貌。自然法学派强调理性主义原则,寻求普遍的法律原理。潘德克顿法学派则采用体系化整理和概念法学方法,将罗马法进行现代化改造。格劳秀斯、萨维尼、温德沙伊德等著名法学家,通过理论研究、教学传播和司法实践,将罗马法的精神和原则融入到近代法律制度中,为现代民法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现在我们逐一分析各个选项。选项A认为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阶层为近代民法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正确的。历史证据表明,法学家们通过理论研究、教学传播和司法实践,确实推动了近代民法的形成。选项B认为法人制度和民商分立发源于古代罗马法,这是错误的,法人制度主要在中世纪教会法中发展,民商分立是近代商业发展的产物。选项C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未受罗马私法影响,这也是错误的,罗马私法强调权利平等,为近代平等原则奠定了基础。选项D认为德国民法典采用十二铜表法体例,同样错误,德国民法典实际采用的是学说汇纂的体例。
综合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确认A选项是正确答案。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阶层,确实为近代民法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1到12世纪开始,随着博洛尼亚大学等法学院的建立,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相继兴起,形成了专业的法学家阶层。这些法学家通过系统的理论研究阐释罗马法,通过教学传播培养法律人才,通过司法实践指导法律适用,最终将罗马法精神融入到近代民法制度的构建中。其他选项都存在明显错误:B项中的法人制度实际源于中世纪教会法,C项中的平等原则确实受到了罗马私法的影响,D项中德国民法典采用的是学说汇纂而非十二铜表法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