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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清朝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朝的统治危机进一步加深。1904到1905年的日俄战争让中国人看到了立宪制国家的优势,日本战胜俄国震撼了整个中国。在立宪派的积极推动下,1905年清政府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正式宣布预备立宪。这一系列事件构成了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历史背景。
这是一道关于清末预备立宪的历史选择题。我们需要逐一分析每个选项的正确性,了解清末立宪改革的具体内容和特点。
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确实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但它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而不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该文件明确规定君上大权不可侵犯,皇帝拥有统治权、军事权和法律权。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有本质区别:君主立宪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虽然权力受到一定限制,但仍保持君主地位;而民主共和制则以总统为国家元首,权力完全来自人民,实行三权分立和民主选举。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
接下来分析选项B和C。《十九信条》是1911年清朝的最后立宪尝试,虽然限制了皇权并扩大了国会权力,但并未完全取消皇权至上,所以选项B表述过于绝对。资政院成立于1910年,是清朝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虽有一定议政功能,但权力有限,主要起咨询作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议会,所以选项C也是错误的。
最后分析选项D。谘议局是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确实是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其职能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审议本省预决算、监督地方行政以及选举资政院议员。谘议局的设立是中国近代地方自治的重要尝试,为后来的地方议会制度奠定了基础,并培养了一批具有议政经验的人才。因此,选项D的表述是准确的,这是正确答案。
咨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的重要组成部分,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根据《咨议局章程》,咨议局作为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职权范围。在组织上,咨议局设有议长和议员,议长由督抚委派或选举产生,议员主要由地方绅商代表担任,任期通常为三年。在职权方面,咨议局的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审议本省预决算、监督地方行政执行以及选举资政院议员。咨议局的设立是中国近代地方自治的重要尝试,为后来的地方议会制度奠定了基础。
资政院成立于1910年,是清朝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虽然资政院具有一定的议政功能,但其权力受到严重限制。资政院无立法权,只能进行议政和咨询;无监督权,不能有效制约政府;其决议需要皇帝批准才能生效,实质上是皇权的附属机构。与真正的国家议会相比,资政院缺乏独立的立法权、有效的监督权和财政控制权,不能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因此,资政院只是一个咨询性质的机构,不能称为中国近代第一届国家议会。选项C的表述是错误的。
通过对四个选项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选项A错误,因为《钦定宪法大纲》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而非民主共和制;选项B错误,《十九信条》只是限制了皇权,并未完全取消皇权至上;选项C错误,资政院只是咨询机构,不是真正的国家议会;选项D正确,谘议局确实是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其职权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审议预决算等。因此,正确答案是D。清末预备立宪具有维护君主专制、改革有限、具有欺骗性等特点,虽然推动了中国政治制度的近代化进程,但最终因无法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