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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道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选择题。题目要求找出错误的说法。让我们先来了解法律与人权的基本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
人权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人权包括三个层次:自然权利是天赋人权,应有权利是道德权利,实有权利是法律权利。这里的关键点是,人权不仅仅是实有权利,它还包括自然权利和应有权利。
让我们分析选项A。人权的法律化是指将人权写入法律条文,这个过程确实使人权成为实有权利。但是,这并不表明人权只能是实有权利。人权还包括自然权利和应有权利,即使没有被法律化,人权仍然存在。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错误的。
让我们验证其他选项。选项B说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是正确的,因为法治的重要目标就是保障人权。选项C说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这也是正确的,人权确实是评价法律正义性的重要标准。选项D说法律可以保障人权但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这也是正确的,法律有其局限性。
因此,正确答案是A。总结一下要点:人权包括自然权利、应有权利和实有权利三个层次;人权的法律化只是将人权转化为实有权利,但人权不仅仅是实有权利;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人权可以作为评价法律的标准;法律虽然能够保障人权,但由于其局限性,无法完全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理解这些概念对于正确把握法律与人权的关系非常重要。
人权法律化是指将人权从道德理念转化为法律条文的过程。这个转化过程经历了从自然权利到应有权利,再到实有权利的发展。自然权利是天赋人权,应有权利是道德权利,实有权利是法律权利。但是,关键要理解的是,法律化并不意味着人权只能是实有权利。人权具有多重属性,这三种权利形式可以并存。
法治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法律通过多种途径保障人权:宪法确认基本人权,法律条文进行具体规定,司法程序保护权利,执法机关维护秩序。但是,法律保障也有其局限性:法律条文有限而现实复杂,执法存在漏洞和偏差,无法完全消除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
人权具有重要的价值属性,可以作为评判法律正义性的重要尺度。人权的评判功能体现在多个方面:作为立法标准指引法律制定,作为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司法标准提供审判依据,作为评价标准判断法律善恶。在实际应用中,违背人权的法律被认为是恶法,而保障人权的法律被认为是良法,人权标准还能指导法律改革。
现在让我们逐一分析四个选项。选项A说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这是错误的,因为人权不仅包括实有权利,还包括自然权利和应有权利。选项B说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这是正确的,这确实是法治的核心目标。选项C说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这也是正确的,人权具有价值标准功能。选项D说法律可以保障人权但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这同样正确,法律确实有其局限性。因此,错误的选项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