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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典型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例。甲作为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乙。但是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了丙。丙是飞镖爱好者,在练习飞镖时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了。现在我们需要分析这个案例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甲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716条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案中,乙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租赁合同的基本义务。合法的转租应当经过出租人甲的同意,而乙的擅自转租行为构成了违约,损害了出租人甲的合法权益。这种违约行为为甲行使相应的救济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分析选项A的正确性。根据《民法典》第716条的明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案中,乙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这一行为未经甲的同意,明显构成了违约行为。因此,甲作为出租人,完全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出租人的重要救济权利,用以保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分析选项B的正确性。承租人乙对租赁物负有保管义务,即使是第三人丙造成的损害,乙作为直接的合同相对方仍需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甲只能向乙主张权利。乙擅自转租给丙,丙练习飞镖损坏墙面,这种损害是由乙的违约行为引起的后果。因此,甲完全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这体现了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原理。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分析选项C和D的错误性。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甲与丙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甲不能直接向丙主张合同权利。甲无权要求丙搬出房屋,也无权要求丙支付租金。虽然丙实际使用了房屋并造成了损害,但甲只能通过与乙的租赁关系来解决问题。这体现了合同法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性特征,即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选项C和D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