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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活动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它要求研究者在整个科研过程中保持诚实、客观和负责任的态度。原始记录作为科研活动的第一手资料,是科研诚信的重要基石。从实验设计到最终成果发表,每个环节都需要真实、准确的原始记录来支撑,确保科研活动的可追溯性和可重现性。
原始记录是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第一手资料,它忠实记录了实验的即时状态,是未经人为处理的直接数据。原始记录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它确保了实验的可追溯性,让其他研究者能够了解实验的完整过程;其次,它保证了实验的可重现性,为验证实验结果提供了基础;此外,原始记录维护了科研活动的诚信,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的十项诚信提醒中,前三项强调了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第一项要求研究机构提供统一编号的原始记录介质,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第二项强调要进行全要素记录,包括实验的所有关键信息。第三项要求保持记录的原始性,不能将人为处理后的数据作为原始记录保存。
第四到六项提醒关注记录的时效性和完整性。第四项强调要及时记录,在数据产生的第一时间就要记录,不能事后补记。第五项要求完整记录所有数据,包括失败的实验,不能人为取舍。第六项规范了更正原始记录的程序,要求有明确理由,只能由原记录者更正,且要保持透明度。
最后四项提醒涵盖了记录保存和管理的技术要求。第七项规定了记录工具,要使用耐久的书写工具。第八项强调数据备份的重要性,确保数据安全。第九项要求在人员变动时做好记录交接。第十项强调设备标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这十项提醒共同构成了科研原始记录管理的完整体系。
科研诚信不仅是对每个科研工作者的个人品德要求,更是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它促进科学知识的可靠积累,维护科学共同体的相互信任,推动科技创新的健康发展,最终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作为科研工作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的要求,从规范原始记录做起,共同维护科研诚信,为科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记录管理制度是科研诚信的重要保障。提醒一要求研究机构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包括配发统一编号的记录介质和建立审核监督机制。提醒九强调在人事变动时必须进行记录交接,无论是研究人员调离还是学生毕业,都要妥善移交所有实验记录资料,确保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防止重要科研资料的丢失。
提醒二强调了全要素记录的重要性。科研原始记录必须包含实验的所有关键要素:实验的日期时间和环境条件、物料样品及其来源信息、仪器设备的详细信息、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完整的实验过程、观察到的现象以及测定的数据。只有记录了这些完整要素,才能确保实验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重现性,为后续的科研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
原始性保证是科研记录的核心要求。提醒三强调记录必须是第一手资料,不能是人为处理后的数据。提醒四要求在数据产生的第一时间就进行记录,禁止实验完成后补记,避免因记录延迟导致的细节丢失和误差。提醒五要求完整记录所有实验数据,包括成功和失败的实验,不能人为取舍数据,确保记录真实反映科学实验的探索过程。
更正与保存规范确保记录的长期有效性。提醒六规定了原始记录的正确更正方法:必须提出明晰具体的理由,只能由原始记录者进行更正,更正时用单线划去错误内容而不能遮盖,更正后要标注理由并签字。提醒七强调要使用合适的记录工具和介质,如黑色钢笔或签字笔,避免使用荧光笔、热敏纸等不易长期保存的工具,确保记录能够长期保存和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