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字幕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同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当时,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突出,制定八项规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必要性。
八项规定包含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二是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三是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四是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规模;五是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六是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控制报道规格;七是严格文稿发表,除统一安排外不公开出版著作;八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这八项规定针对性强,要求明确具体。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多万起,处理违规人员40多万人,节约公务支出数百亿元。会议文件精简幅度超过70%,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从查处案件类型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通过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八项规定执行的严肃性。某领导因多次组织高档宴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退还全部违规费用。案件处理严格按照发现问题、调查核实、组织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的流程进行。这些案例充分说明,违反八项规定必将受到严肃处理,体现了执纪必严、违规必究的鲜明态度。
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八项规定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构建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通过监督机制、制度建设、教育引导、惩治措施等多个方面协同发力,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根本转变,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长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