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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理论是一种系统化的定性研究方法,由社会学家格拉泽和斯特劳斯于1967年首次提出。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系统收集和分析数据,从数据中自下而上地生成理论,而非验证已有假设。这种方法强调理论必须扎根于实际观察的数据之中。
扎根理论有两个核心原则。第一是理论扎根于数据,强调直接从实际观察和访谈等原始数据中发展理论概念,理论不是预先设定的,而是在持续分析数据的过程中自然涌现。第二是持续比较分析方法,数据收集与分析同步进行,将新数据与已有数据、概念不断进行比较,以发现异同、提炼属性。
扎根理论的编码过程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开放性编码,逐行、逐段仔细阅读原始数据,进行初步概念化。然后是主轴编码,将相关概念进行归类整合,形成更高层次的范畴,并探索范畴之间的关系。最后是选择性编码,识别出核心范畴,系统地将其与其他范畴联系起来,构建完整的理论框架。
理论抽样是扎根理论的重要特征,研究者根据分析过程中浮现的概念和范畴,有目的地选择后续的研究对象或数据来源,目的是为了深化和发展已出现的范畴。当新数据不再能提供新的重要信息或产生新的理论见解时,就达到了理论饱和,这标志着数据收集可以结束,理论构建基本完成。
扎根理论具有三大主要优势:贴近现实,因为理论直接来源于实际经验数据;创新性强,能发现未被现有理论充分解释的现象;研究过程灵活,可根据数据发现进行调整。它广泛应用于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护理学、管理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特别适合研究过程、互动和意义建构等复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