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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剩余是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在这个例子中,路人甲愿意支付40元,正好等于市场价格,所以他的消费者剩余是0元。路人乙愿意支付70元,但只需要支付40元,所以他的消费者剩余是30元。路人丙愿意支付90元,实际支付40元,消费者剩余是50元。
当市场上有多个消费者时,我们需要计算总消费者剩余。这是所有消费者个人剩余的总和。在我们的例子中,甲的消费者剩余是0元,乙是30元,丙是50元,因此总消费者剩余就是80元。这个绿色区域代表了整个市场的消费者剩余,它是需求曲线与市场价格线之间的面积。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消费者剩余实际上是企业流失的潜在利润。企业可以通过价格歧视策略来获取这部分价值。在一级价格歧视中,企业对每个消费者收取其最高愿付价格。这样,甲支付80元,乙支付70元,丙支付90元,企业就能获得原本属于消费者的80元剩余,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现实中,企业采用多种策略来获取消费者剩余。比如会员制定价、动态定价、捆绑销售和个性化定价等。通过对比表格我们可以看到,统一定价时企业收入120元,消费者剩余80元。而采用价格歧视后,企业收入增加到240元,完全获得了消费者剩余。虽然消费者剩余被"消灭"了,但社会总福利实际上增加了40元,这体现了价格歧视的效率提升作用。
那么路人甲、乙、丙的消费者剩余就分别是0元、30元和50元。消费者剩余就是你本来愿意多花,但实际没花出去的那部分。以此类推,有N个消费者用低于预算的价格买到了这款产品,购买预算和实际产品价格之间的差距加总,就是企业要想办法去消灭的部分。企业通过会员制、动态定价、个性化推荐等策略,将消费者的额外收益转化为自己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