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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论是现代数学的基础,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在19世纪末创立。集合是数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它将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对象聚集在一起。例如,所有自然数可以组成一个集合,所有红色的物体也可以组成一个集合。
在集合论中,我们使用特定的符号和记号。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A、B、C等表示,而集合中的元素用小写字母a、b、c等表示。当一个元素属于某个集合时,我们用符号∈表示,读作"属于"。相反,当元素不属于集合时,用符号∉表示,读作"不属于"。
集合之间可以进行各种运算。并集A∪B包含属于A或属于B的所有元素。交集A∩B包含既属于A又属于B的元素,在图中表现为两个圆的重叠部分。差集A-B包含属于A但不属于B的元素。补集A'包含全集中不属于A的所有元素。这些运算是集合论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