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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决定理论是由心理学家德西和瑞安提出的一种重要理论。它关注个体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是自主的或自我决定的,强调人类天生具有成长和整合的倾向。这个理论涵盖了动机、人格和幸福感三个核心领域,为理解人类行为提供了全面的框架。
自我决定理论的核心是三种基本心理需求。首先是自主性,指个体感觉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和意愿,而不是被迫或控制的。其次是胜任感,指个体感觉自己能够有效地与环境互动,并能够掌握和完成任务。最后是归属感,指个体感觉与他人有联系,被关心,并属于某个群体。这三种需求的满足是个体心理健康和幸福的基础。
自我决定理论将动机类型置于一个连续体上。从左到右,自主性程度逐渐增加。最左端是无动机,个体缺乏行动的意愿。然后是外在动机的不同形式,包括外部调节和内摄调节等。最右端是内在动机,个体因为活动本身的乐趣和满足感而参与。理论强调,动机的质量,也就是自主性程度,比动机的数量更重要。
社会环境在自我决定理论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支持性环境能够满足个体的基本心理需求,包括支持自主性、提供适当的结构来促进胜任感,以及建立情感联结来满足归属感。这样的环境能促进内在动机和心理健康。相反,控制性环境通过外部压力、缺乏支持或排斥等方式,会阻碍基本需求的满足,导致内在动机下降和幸福感降低。
自我决定理论在多个领域都有重要应用。在教育领域,它帮助促进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在工作场所,它指导如何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表现。在健康领域,它有助于改善健康行为的持续性。在体育运动中,它能增强运动员的表现和享受。在心理治疗中,它为支持个体心理健康提供指导。总的来说,自我决定理论为理解人类动机和促进个体幸福提供了科学而全面的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