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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判别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判别原则主要围绕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进行。需要综合考量防卫的起因、时间、限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个因素,就像天平一样,需要在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寻求平衡。
第一步是审查防卫的起因和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是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那么就不属于防卫行为,也就不存在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问题。只有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间段内,防卫行为才具有合法性基础。
第二步是审查防卫的限度条件,这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键环节。需要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涉及对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人所使用的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双方力量对比等进行综合评估,看防卫强度与侵害强度是否严重失衡,是否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范围。
第三步是审查造成的损害后果。防卫过当必须造成重大损害,这是刑法明确规定的构成防卫过当的客观后果要件。如果防卫行为虽然超过必要限度,但未造成重大损害,比如仅造成轻微伤,一般不认定为防卫过当,可能仍属于正当防卫或不构成犯罪。只有当损害后果达到重大损害的程度时,才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第四步是进行综合判断。司法实践中,不能孤立地看某个因素,而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分析防卫的紧迫性、危险性、防卫手段的合理性、防卫结果的严重性等多个因素,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要避免简单地以结果倒推过程,或者对防卫人苛求过高。只有通过这样的综合分析,才能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