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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是毛泽东在1937年写的一篇重要的哲学著作,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经典文献。它系统地阐述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核心思想是:知识来源于实践,又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和发展。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来源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文章首先指出,一切真知都来源于直接经验,即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通过实践,人们获得感性认识,也就是对事物的现象、片面的、外部联系的认识。
然后,在感性认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后,通过思考、分析、综合,认识会发生质的飞跃,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掌握客观规律。
但是,认识过程并未结束。理性认识是否正确,必须回到实践中去检验。在实践中应用理论,如果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理论就被证明是正确的;如果不能,就需要修正或发展理论。因此,认识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实践论》批判了离开实践的教条主义和轻视理论的经验主义两种错误倾向。教条主义只知书本理论,不联系实际;经验主义只有狭隘经验,没有理性分析和指导。《实践论》强调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