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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與公務人員是中華民國政府體系中兩種不同性質的公職人員。主要差異包括:第一,產生方式不同,政務人員隨政黨進退,公務人員透過國家考試進用;第二,職務性質不同,政務人員負責政策決定,公務人員負責政策執行;第三,任期保障不同,政務人員無任期保障,公務人員具有常任性。兩者形成領導與執行的互動關係。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我國公務人員陞遷程序包括八個主要步驟:首先是職務出缺,接著成立陞遷甄審委員會,然後公告職缺及資格條件,受理報名與資格審查,辦理甄審評分,提出建議名單,由機關首長圈定人選,最後辦理派免程序。整個程序確保陞遷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我國公務人員懲戒與懲處存在顯著差異。在性質與權責機關方面,懲戒具有司法性質,由懲戒法院審理;懲處具有行政性質,由服務機關辦理。在適用對象方面,懲戒適用於所有法定公務員,懲處主要適用於常任文官。在事由嚴重程度方面,懲戒處理嚴重違法失職行為,懲處處理較輕微的違失行為。
針對成人學習,課程設計可以借鏡多種學習理論。首先是成人學習理論,強調自我導向、經驗價值、內在動機與問題導向。其次是經驗學習理論,包含具體經驗、反思觀察、抽象概念化和主動實驗的循環過程。第三是轉化學習理論,透過批判性反思改變既有觀點。第四是建構主義,強調學習者積極建構知識。綜合運用這些理論,能提升成人學習效果。
總結今天的內容:第一,政務人員與公務人員在產生方式、職務性質和任期保障方面存在根本差異。第二,公務人員陞遷須經過完整的八步驟程序,確保公平性與透明度。第三,懲戒與懲處在性質、權責機關和適用對象方面有明確區分。第四,成人學習理論為課程設計提供科學依據。這些制度與理論共同構成完善的公務人員管理體系。